关于启动我校2024届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3年10月13日   点击人次: 1748   

各培养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乡村振兴局、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290号)要求,现启动我校2024届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申请及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范围

毕业学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本省行政区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可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 低保家庭毕业生: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 残疾毕业生: 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生本人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毕业生为脱贫人口或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五)困难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家庭或脱贫残疾人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六)特困人员毕业生: 已纳入特困供养保障范围的毕业生

二、补贴原则和标准

(一)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 1000 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不重复享受。

(二)发放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的原则,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后,由其学籍注册所在学校在规定时间集中向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三、申领发放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 政策公告

各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要及时将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的对象、标准、申请流程、拨付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告知本校应届毕业生,同时提醒毕业生提前申领社会保障卡 (江西省卡) 并激活金融账户。

)个人申报(毕业学年的9月20日至10月31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等渠道进入“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管理服务平台”(http: //zwfw.rst.jiangxi.gov.cn:8081/jxjycyfw/ycxqzcybt/index.html#/)(以下简称管理服务平台)的“学生入口”注册、登录个人账号,签署申请承诺并按照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确因不便网上申请的,可向所属院校就业部门线下申报。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申请。

(三) 校验初审(毕业学年的 9月20日至11月10日)

1.系统校验。为减少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6 部门将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数据比对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系统及时提示申请人审核结果。通过系统校验申请资格有效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未能通过系统校验的,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如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导致学校、人社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初审。各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须明确专人负责,及时登录管理服务平台对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人工校验审核,重点核查困难毕业生个人信息、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务必于 11 月10日前完成初审。

(四)公示复核(毕业学年的1110日12月25日)

1.汇总公示。对系统校验通过、学校初审通过的,相关院校通过管理服务平台导出待公示人员名单并在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相关院校要在管理服务平台上对毕业生申请信息标注公示结果,并于 11 月 15 日前将公示通过的毕业生申请信息集中统一提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时上传公示材料 (包括经院校盖章的公示文件或院校门户网站公示的网页截图证明等,须包含公示人员名单 )。

2.人社复核。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在 11 10 日前登录江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对属地院校申报的毕业生申请信息于 2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及时向相关院校反馈最终复核结果。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未通过,但毕业生本人认为自身符合条件的,相关院校应及时告知毕业生未通过审核原因,毕业生可重新上传佐证材料,相关院校初审公示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再次复核,

(五) 拨付资金

补贴申请统一通过江西人社一体化平台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受理、核审,业务复核无误后,依托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信息系统业务协同,推送至“江西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经财务复核直发至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三、工作要求

求职补贴工作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学生的关心,涉及困难学生切身利益,学校、社会、学生关注度高,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明确责任通知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

联系人:胡亚君

联系电话:0791-83816577

 

附件1、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佐证材料

附件2: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附件3:江西省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服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学生使用(试用版)

附件4:经开区制卡网点地址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