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1年6月15日 点击人次: 1999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南昌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现对《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补充如下: 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1年6月15日—6月28日,网报对象由仅限于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2021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调整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南昌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