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0日 点击人次: 1363
2020年寒假期间毕业生就业相关手续办理须知
各毕业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1月11日—2月10日为教职工放假时间。为保证就业工作印章的严肃性和安全性,同时兼顾寒假期间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签章的使用需求,我中心特安排集中办理就业相关手续,请各学院及毕业生知悉。
具体安排如下:
值班时间:每周三(具体为:1月15日、1月22日、2月5日)上午9:30-11:30
值班地点:南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4室
(1)办理解约:毕业生寒假期间办理解约,必须材料齐全【原单位解约函、原三方协议书、新单位拟录用函】,由学院先行审核材料,并在云就业系统中进行学院审核,再携带材料到学校进行审核。材料齐全当天办理好,材料不全或学院未审核的不予办理。
(2)办理公务员报名推荐表签章:须由学院在推荐表正面加盖好党委章后,再由就业服务中心签署意见并加盖章,未见学院签章不予办理。
(3)出具毕业生改派介绍信:改派材料需齐全,具体包括原就业报到证(蓝色联)、原单位解约证明(如果原就业报到证是派往生源所在地的可不提供)、新单位录用材料或人才人事接收函、毕业证书复印件。(须增加毕业生信息库的,开学后再行办理。)
值班时间办公电话:0791-83816577,办理手续前可以电联,非值班时间恕不办理。
附寒假值班具体安排表:
值班日期 | 1月15日 | 1月22日 | 2月5日 |
值班时段 | 9:30-11:30 | 9:30-11:30 | 9:30-11:30 |
招生就业处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