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各学院 “江西财经大学就业专用章(xx)” 的通知

2025年3月7日   点击人次: 1093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毕业生服务质量,优化毕业事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满足毕业生就业需求,经研究决定,招生就业处为每个学院制作了 江西财经大学就业专用章(xxxx为学院领用的数字代码,以下简称 就业专用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印章启用时间

202537起,各学院 江西财经大学就业专用章(xx正式启用。

二、印章效力说明

就业专用章与 江西财经大学就业专用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用于毕业生就业相关的各类校级签章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事业单位和公务员报考推荐材料需提前与报考单位确认、就业政审材料、毕业生就业各类身份证明等。

三、印章使用规范

1.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就业工作流程使用就业专用章,确保用章的准确性、规范性和严肃性。

2. 用章范围仅限于毕业生就业相关材料,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时,需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盖章。

3. 建立健全用章登记制度,详细记录用章时间、事由、材料名称、用章份数等信息,以备查阅。

4. 印章由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妥善存放,确保印章安全。如遇印章遗失、被盗等情况,应立即向学校招生就业处和保卫处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其他事项

1.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就业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 在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或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招生就业处联系。

3.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江西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537